重磅!车险费改9月19日已开始实施,这些变化与你相关!

2020-09-25

在征求意见近两个月后,事关广大车主的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终于尘埃落定。9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已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http://www.ncbxdl.com/ncgw_files/ueditor/upload/image/20200925/1601018803549015393.png

 

具体来看,与车主密切相关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交强险保额提高

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http://www.ncbxdl.com/ncgw_files/ueditor/upload/image/20200925/1601018812715036412.png

 

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目前,普通家用小汽车交强险基本费率为950元,现在行规定最高打7折,改革后最高打5折,可减少支出190元。

 

二、商业三者责任险最高限额提高

《指导意见》将示范条款的商业三者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http://www.ncbxdl.com/ncgw_files/ueditor/upload/image/20200925/1601018822481083018.png

 

一家保险中介机构的负责表示,这年提升主要是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满足更高的风险保障需求,以更好地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三、商业险主险责任扩大

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

 

1、机动车全车盗抢

2、玻璃单独破碎

3、自燃

4、发动机涉水

5、不计免赔率

6、指定修理厂

7、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

 

车损险主险增加的这7项保险责任,过去分属7个附加险,消费者只能投保相应的附加险才能获得对应的保障,《指导意见》将附加险放进车损险条款,大大提高了车损险的保障范围。

 

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四、商业附加险费用率下调

《指导意见》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实际操作中,附加费用率可以简单理解为手续费率。在今年4月由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下发《示范型商业车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中,附加费用率上限由35%下降到30%。

 

《指导意见》进一步下调至25%,体现出监管打击车险价格战的态度更加明确。对于车主来说,这意味着买车险时获得的“福利”将会缩水。

 

五、费率系数范围有调整

将现行的“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合二为一,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改革后,商车险基准保费价格将大幅下降,预计消费者的实际签单保费也将明显下降。

 

六、强化对中介的管理

《指导意见》将强化对中介的管理,建立健全车险领域保险机构和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制度,严厉打击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虚开发票、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保险机构与中介机构完善信息系统对接等建设,规范手续费结算支付,禁止销售人员垫付行为。禁止中介机构违规开展异地车险业务。

 

划重点:罚款、撤职、停业务,近年来,监管部门针对车险市场的各类乱象持续重拳出击,目的正是为了给车险市场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指导意见》提出“全面加强和改进车险监管”的初衷也是在此。另一方面,监管的守土尽责也是为了把握好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防止大起大落,促进市场稳定。


改革前后对比图↓↓↓


http://www.ncbxdl.com/ncgw_files/ueditor/upload/image/20200925/1601018837469018271.png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所有消费者可以实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本次车险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责任限额的提升、险种责任整合,以及无赔款优待系数记录范围扩大到前3年,都有利于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服务,更好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从而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

 

诺承保险,承诺一生。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内容,大家如有任何关于车险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诺承保代】,电话400-60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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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总部位于辽宁沈阳,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一家全国性专业保险代理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运营总部设立于上海。作为一家全国性专业保险代理公司,诺承专注于为企业、个人在人身保险及财产保险领域,提供个性化、一站式的风险保障服务,致力于成为保险代理行业领航者!

 

近年来,诺承在全国范围内积极部署本地化战略,目前已在上海、辽宁、江西、内蒙、青岛等多个地区成立分公司,力求以更高品质、更高效率服务于全国的保险用户,更切实地为用户保障未来的美好生活。未来,诺承将继续秉承“专业诚信,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整合多方资源,以金融科技铸就品牌价值!


重磅!车险费改9月19日已开始实施,这些变化与你相关!

2020-09-25

在征求意见近两个月后,事关广大车主的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终于尘埃落定。9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已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http://www.ncbxdl.com/ncgw_files/ueditor/upload/image/20200925/1601018803549015393.png

 

具体来看,与车主密切相关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交强险保额提高

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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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目前,普通家用小汽车交强险基本费率为950元,现在行规定最高打7折,改革后最高打5折,可减少支出190元。

 

二、商业三者责任险最高限额提高

《指导意见》将示范条款的商业三者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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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保险中介机构的负责表示,这年提升主要是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满足更高的风险保障需求,以更好地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三、商业险主险责任扩大

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

 

1、机动车全车盗抢

2、玻璃单独破碎

3、自燃

4、发动机涉水

5、不计免赔率

6、指定修理厂

7、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

 

车损险主险增加的这7项保险责任,过去分属7个附加险,消费者只能投保相应的附加险才能获得对应的保障,《指导意见》将附加险放进车损险条款,大大提高了车损险的保障范围。

 

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四、商业附加险费用率下调

《指导意见》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实际操作中,附加费用率可以简单理解为手续费率。在今年4月由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下发《示范型商业车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中,附加费用率上限由35%下降到30%。

 

《指导意见》进一步下调至25%,体现出监管打击车险价格战的态度更加明确。对于车主来说,这意味着买车险时获得的“福利”将会缩水。

 

五、费率系数范围有调整

将现行的“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合二为一,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改革后,商车险基准保费价格将大幅下降,预计消费者的实际签单保费也将明显下降。

 

六、强化对中介的管理

《指导意见》将强化对中介的管理,建立健全车险领域保险机构和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制度,严厉打击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虚开发票、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保险机构与中介机构完善信息系统对接等建设,规范手续费结算支付,禁止销售人员垫付行为。禁止中介机构违规开展异地车险业务。

 

划重点:罚款、撤职、停业务,近年来,监管部门针对车险市场的各类乱象持续重拳出击,目的正是为了给车险市场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指导意见》提出“全面加强和改进车险监管”的初衷也是在此。另一方面,监管的守土尽责也是为了把握好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防止大起大落,促进市场稳定。


改革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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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所有消费者可以实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本次车险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责任限额的提升、险种责任整合,以及无赔款优待系数记录范围扩大到前3年,都有利于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服务,更好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从而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

 

诺承保险,承诺一生。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内容,大家如有任何关于车险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诺承保代】,电话400-60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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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总部位于辽宁沈阳,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一家全国性专业保险代理公司,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运营总部设立于上海。作为一家全国性专业保险代理公司,诺承专注于为企业、个人在人身保险及财产保险领域,提供个性化、一站式的风险保障服务,致力于成为保险代理行业领航者!

 

近年来,诺承在全国范围内积极部署本地化战略,目前已在上海、辽宁、江西、内蒙、青岛等多个地区成立分公司,力求以更高品质、更高效率服务于全国的保险用户,更切实地为用户保障未来的美好生活。未来,诺承将继续秉承“专业诚信,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整合多方资源,以金融科技铸就品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