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7
作者 | 埃孚欧学院
责编 | 有鱼
来源 | 埃孚欧财富(foschool)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七次修正;相应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2018年12月18日颁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等多项个人所得税配套重磅文件也接连发布。新个税法、《实施条例》及多个配套文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我国税务总局与其他承诺执行CRS的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已经开始进行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旨在让海外金融资产透明化。
CRS并非一种增加的税收,而是一个全球性的税务申报体系。相较于之前的信息交换在申请时需要提供涉税的证明材料,CRS是自动的、无需提供理由的信息交换,因此CRS信息交换更为彻底和全面。但需要指出的是,CRS交换的是海外账户信息,以个人名义持有的海外房产、珠宝等实物资产,则不在交换之列。
CRS到来,所有的金融资产貌似都无处遁形,无论是在银行里的存款、股票账户里股票、基金、保险、投资公司账户、偾券、信托等等,一切符合交换原则的,都不可能逃开交换。当前,国际反避税大环境已然形成,中国高净值人士进入财产“裸奔”时代,国际避税难度加大,税务风险日趋突显。
所谓交换,即是参与CRS的国家/地区的金融机构将该地区的「非税务居民」的资产申报给该地区的税务管理局,再由该地区的税务管理局申报给该「非税务居民」所填报的税务所在地。
在实施CRS的国家/地区里,只有在当地的「非税务居民」,该国家/地区的金融机构才会将其所持有的资产,披露给该非税务居民申报的税务所在地。而该国家/地区当地的「税务居民」,则不会参与CRS的实施。
但CRS时代的到来,各个国家交换的过程中也会讲究轻重缓急。一般来说,首批被交换的账户所有人一般都是高净值人土。而他们的帐户,自然就是“高净值账户”了。
根据国税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第15条的规定,我们对于“高净值账户”的具体定义指的是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户加总余额超过100万美的账户。而所谓的“账户加总余额”,是指账户持有人在同一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机构所持有的全部金融账户余额或者资产的价值之和。
根据上面的定义,我们对于高净值账户的定义就比较清晰了,主要是看一个金融机构内的一个人名下的资产总额是否超过了100万美元。资产的净值越高,资产分布越集中,那么一个人的名下的账户就更容易成为高净值账户。
那么,在CRS背景下,如何进行自己的财富税务筹划,你可能需要一些财商和法商的双重智慧了。
第一、降低金融资产净值:高净值账户之所以成为“高净值”,自然是账户内的资产总量太大,那么怎么降低这些资产的净值呢,你可以通过配置一些低净值的金融资产来完成这个“高低净值账户”之间的奇妙转化。而这些低净值的金融资产就包括现金价值较低的人寿保险,部分不具备现金和退保价值的健康保险等。
第二、分散资产配置种类:资产配置的黄金原则水远是懂得分散风险,这个原则在CRS到来之际显得更为重要,将自己的资产合理分散到不同的资产配置种类中,不过于集中拥有一类资产,那么自然不会在某一种金融资产中被戴上“高净值账户”的帽子。当然,将“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做一个组合,也是相当明智的选择。
第三、免税资产合理配置:虽然,高净值账户会被CRS更早影响,但请别忘记,总有一天,所有的金融账户都会被交换而大白于天下,我们也不可能将所有的资产都变成房产,那么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合理地配置一些免税资产或税务成本更低的资产,以此应对高额税收风险。
财富的数量增加往往让我们会不经意间忘却财富本身的重量,我们要驾驭好财富,必然需要科学的组合和安排。否则,你所创造的财富,未必你都能全数拥有,财富长青,你更需要法商智慧。
声明: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埃孚欧财富(foschool)”,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授权。
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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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七次修正;相应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2018年12月18日颁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等多项个人所得税配套重磅文件也接连发布。新个税法、《实施条例》及多个配套文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我国税务总局与其他承诺执行CRS的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已经开始进行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旨在让海外金融资产透明化。
CRS并非一种增加的税收,而是一个全球性的税务申报体系。相较于之前的信息交换在申请时需要提供涉税的证明材料,CRS是自动的、无需提供理由的信息交换,因此CRS信息交换更为彻底和全面。但需要指出的是,CRS交换的是海外账户信息,以个人名义持有的海外房产、珠宝等实物资产,则不在交换之列。
CRS到来,所有的金融资产貌似都无处遁形,无论是在银行里的存款、股票账户里股票、基金、保险、投资公司账户、偾券、信托等等,一切符合交换原则的,都不可能逃开交换。当前,国际反避税大环境已然形成,中国高净值人士进入财产“裸奔”时代,国际避税难度加大,税务风险日趋突显。
所谓交换,即是参与CRS的国家/地区的金融机构将该地区的「非税务居民」的资产申报给该地区的税务管理局,再由该地区的税务管理局申报给该「非税务居民」所填报的税务所在地。
在实施CRS的国家/地区里,只有在当地的「非税务居民」,该国家/地区的金融机构才会将其所持有的资产,披露给该非税务居民申报的税务所在地。而该国家/地区当地的「税务居民」,则不会参与CRS的实施。
但CRS时代的到来,各个国家交换的过程中也会讲究轻重缓急。一般来说,首批被交换的账户所有人一般都是高净值人土。而他们的帐户,自然就是“高净值账户”了。
根据国税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第15条的规定,我们对于“高净值账户”的具体定义指的是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户加总余额超过100万美的账户。而所谓的“账户加总余额”,是指账户持有人在同一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机构所持有的全部金融账户余额或者资产的价值之和。
根据上面的定义,我们对于高净值账户的定义就比较清晰了,主要是看一个金融机构内的一个人名下的资产总额是否超过了100万美元。资产的净值越高,资产分布越集中,那么一个人的名下的账户就更容易成为高净值账户。
那么,在CRS背景下,如何进行自己的财富税务筹划,你可能需要一些财商和法商的双重智慧了。
第一、降低金融资产净值:高净值账户之所以成为“高净值”,自然是账户内的资产总量太大,那么怎么降低这些资产的净值呢,你可以通过配置一些低净值的金融资产来完成这个“高低净值账户”之间的奇妙转化。而这些低净值的金融资产就包括现金价值较低的人寿保险,部分不具备现金和退保价值的健康保险等。
第二、分散资产配置种类:资产配置的黄金原则水远是懂得分散风险,这个原则在CRS到来之际显得更为重要,将自己的资产合理分散到不同的资产配置种类中,不过于集中拥有一类资产,那么自然不会在某一种金融资产中被戴上“高净值账户”的帽子。当然,将“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做一个组合,也是相当明智的选择。
第三、免税资产合理配置:虽然,高净值账户会被CRS更早影响,但请别忘记,总有一天,所有的金融账户都会被交换而大白于天下,我们也不可能将所有的资产都变成房产,那么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合理地配置一些免税资产或税务成本更低的资产,以此应对高额税收风险。
财富的数量增加往往让我们会不经意间忘却财富本身的重量,我们要驾驭好财富,必然需要科学的组合和安排。否则,你所创造的财富,未必你都能全数拥有,财富长青,你更需要法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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